本執行內容係依據「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推動人暨推動師培訓及執行實施要點」第7點第3項及新北市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師駐點輔導工作辦法規定辦理。
一、推動師駐點申請注意事項:
僅提供次月駐點申請(例如:8月僅可申請9月駐點) ,每一區公所開放1位推動師駐點申請。
可再增加1人申請駐點(以113年6月底前欲換證者為優先協助登記)
*目前開放駐點輔導之地點及時段:(相關內容以新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為準)
*為配合防疫政策,請配合各地政事務所公告之防疫措施,另請配(攜)帶證書或識別證
駐地據點 (113年1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
駐點時段(每一時段積分10分)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
星期三及星期五 |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
二、申請流程:
1.請先查詢新北市派駐日曆,確認可登記駐點時段【每一區公所開放1位推動師駐點申請】
2.填寫【新北市推動師駐點輔導申請表】
*請填寫申請人相關資料,申請日期、時段及地點、推動師字號、手機號碼,於本會完成駐點登記後由本會人員填寫。
3.將【新北市推動師駐點輔導申請表】寄至 urlearning123@gmail.com 信箱,請依下列規定填寫:
4. 本會email回覆駐點確認通知。申請人請於新北市派駐日曆再次查詢確認。
【主旨】新北推動師駐點申請/OOO(姓名)【內文】請提供以下資訊:(請務必填寫)
推動師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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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動師姓名 |
2.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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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證書有效期限:000年00月00日至000年00月0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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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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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申請時段及地點,舉例如下: 1.駐點時間及地點1: 000年00月00日星期0 00~00 /XX 區公所 |
三、駐點當天請務必準時到達駐地據點,並配戴識別證或攜帶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師證書及配合駐點簽到(有遲到、早退等情形者,當次不予核給積分)
四、駐點結束後,請於3周內將【駐點工作日誌表】拍照(注意清晰度)或掃描回傳本會信箱 urlearning123@gmail.com
1. 領取積分證明待協會email通知。
*本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46號6樓
*領取時間(上班日)上午 9點至11點30分 、下午13點30分至17點30分
五、有事無法派駐
1.請推動師於派駐日前提前通知,並找到代班推動師。